发布时间: 2022-09-29 发布者:
1909年,锦新等处分巡兵备道在营口设立罪犯习艺所,1915年建造老监狱,沙石混凝土构筑,十分坚固。关押犯人的近代司法建筑营口市内并不多见,仅此一处,是营口近代社会司法文明的象征,1916年改为奉天第四监狱。房舍平面呈十字形,分四翼,用“严”、“正”、“公”、“平”分别代表四翼加以区别,内设分房间、杂居间及工厂等,另有把角楼一座。现在所遗存的“L”形状的二层楼房,就是建于1915年的把角楼一部分遗存,为二层红砖砌筑,高9米,建筑面积为544平方米。
据《营口大事记》记载:“1915年(民国4年)7月,奉天监狱营口分监建成,恩麟任分监长,后为地方法院、检察院办公址。”该建筑风格独特,是营口历史沿革佐证。
1998年营口市人民政府(营政办发[1998]20号)公布营口老监狱旧址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,同时公布的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:老监狱旧址墙体外延5米以内为保护范围;保护范围外、厂区内为Ⅰ类建设控制地带。
信息来源:市文体新广局 供稿人:董文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