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 2022-09-29 发布者:
高丽城山城的城墙用土石筑成,呈不规则的长方形,西宽东窄。城内形成一个大盆地,东高西低,中间有一小山,俗名“金殿山”,高约20米,顶部比较平坦,东西长100米,南北宽12米,是防守时的指挥中心。在金殿山北面山下有一道南北向的土堤,俗称“吊桥杠”,长70米,高15米,宽30米,南接金殿山,北筑于山坡上,其中有一道豁口,山水经此流过,在西门南壁20米处有一个饮马湾。城内的五处水源及泉水冬夏不涸。山水分别从小山南北两面向西流出。城的西端南北宽1.5公里,东端南北宽1公里,全城周长5公里有余。城壁用石块砌成,部分利用自然陡壁而未砌石墙,各门间城壁用夯土筑成。北城墙全部石筑,比较平直,南壁曲折起伏。石墙今仅存较好的基础部分,存高约1.5米。
城设三处城门和一水门,东门一、西门二,水门设在西侧两门之间。西门的北壁和南壁分别向内外伸出一斜形筑墙,东西间距约40米。东门除门壁也采取内外伸出,在两门壁间加筑了南北隔墙。北门保存的不太完整。
此城址未经发掘,但遗物丰富,以前曾发现红色方格纹、绳纹瓦片和石臼,出土过铁马镫等遗物;还发现有铁甲片、烧土等,此外,还有汉代墓群。
据《资治通鉴》记载,唐朝时与高句丽在此山城发生过著名的“建安之战”,青石岭高丽城山城保存着高句丽时期山城的特点,历史价值较高。
1963年省人委公布高丽城山城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,2013年国务院(国发[2013]13号)公布高丽城山城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辽宁省人民政府(辽政发[1993]8号)公布的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:城墙内及城墙外墙基外100米以内为保护范围;保护范围外150米内为Ⅰ类建设控制地带。
2013年5月,被国务院核定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